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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科技查新

服务流程

我馆面向本校师生和校外用户(其它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科技查新服务。

为确保科技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保证查新质量,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敬请查新委托人协助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查新委托人应由该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来担任,联系人应由熟悉该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该项目技术要点的人担任。
  2. 查新委托人应按以下要求据实、完整地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并致电进行确认。
    • 查新项目名称:要求与申报课题或鉴定课题的名称一致,国内外查新需填写课题英文名称。
    • 委托单位和委托人:一般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课题组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包括课题负责人、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
    •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科学技术要点应充分反映查新课题的概貌,简述项目的背景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方案、主要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相关技术内容。对不同目的的查新委托,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1. 立项查新应概述项目的国内外背景,拟研究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要研究解决哪些问题,达到的具体目标(指标)和水平;
      2. 成果鉴定查新应简略说明项目的研究背景,介绍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已完成项目与现有同类研究、技术、工艺相比所具有的新颖性所在,主要创新点,体现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数据和量化指标;
      3. 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应说明项目的国内外背景、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与同类研究相比项目达到的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 查新点:查新点是技术要点中要求查证新颖性的部分,即体现该项目新颖性的全部技术创新点。查新点一般从技术要点中提取,或者是技术要点中技术关键的全部,但不要把查新项目中的一般特征列为查新点,应避免以技术要点中未涉及的内容作为查新点(一般要求每个查新项目不超过3个查新点)。查新点是查新人员拟定检索词和制定检索策略以至对比分析和判断新颖性的依据,要精练明确,条理清楚。有多个新颖性查证要求的项目,要以1、2、3来标记查新点,逐条列出。
    • 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国内外查新应提供相应的英文检索词。
    • 查新委托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和相关技术的背景材料,该课题组成员已发表的相关文献或成果、专利等。
  3. 查新委托合同书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确实因需要而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查新点等,则应及时与查新站联系,委托时间也应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 在查新过程中,查新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委托人有责任给予积极的解答,并协助查新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筛选、翻译、对比,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5. 委托人如要求缩短查新时间,可按加急处理,但国内查新要求3个及以下工作日提交报告的不予受理,国内外查新要求5个及以下工作日提交报告的不予受理。
  6. 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7. 委托人如对检索结果和查新报告有意见,可在接到查新报告一周内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查新人员,由查新中心组织专家复核。
  8. 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查新委托方承担。

查收查引

服务内容

根据校内外用户需求,依据其所提供的文献篇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期刊名称、发表时间、卷期、页码(或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信息,检索其学术论文被SCIE、CPCI-S、CPCI-SSH、EI、CSSCI等数据库收录和引用的情况;并根据检索结果,出具加盖“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检索专用章”的电子版检索证明,无需到馆获取。每份报告编号唯一,报告数据可溯源。

服务对象

主要面本校师生开展查收查引服务,同时也接收校外用户(其它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申请。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我校于2018年4月13日成立了太原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面向校内教师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具体如下:

  1. 专利文献收录与引用证明(3个工作日)
  2. 专利强度分析报告(3个工作日)
  3. 专利申请前相关专利信息检索报告(7个工作日)
  4. 专利(态势/评价)分析报告(15个工作日以上,根据分析内容而定)
  5. 专利查新(国内查新5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7个工作日)
  6. 专利检索与分析相关讲座培训(需提前两周联系)


委托专利检索与查新服务,请委托科技查新和查收查引方服务;

委托报告类服务,请提交填写下方委托单。

文献传递

为更好地满足读者教学、科研中对中外文献的需求,弥补馆藏资源的不足,目前我馆已经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以及山西省高校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单位签订了文献共享协议,帮助读者申请获取急需文献。如果您在我馆馆藏资源中没有找到所需文献,我们可以通过Email、传真或邮寄等方式从全省、全国、甚至国外为您传递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文献、中外文图书等。

服务内容

  • 文献传递(非返还式):为读者提供向国内外其他文献合作机构申请包括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图书的部分章节等文献原文的复制与传递服务。
  • 文献传递(非返还式):为读者提供向国内文献合作机构申请馆际借书的服务,主要是通过“CALIS馆际互借系统”向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借书。

申请方式

目前,我校读者申请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 在线填写《文献传递委托单》,由图书馆老师帮助读者进行文献传递申请,并将文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返回给读者。
    填写《文献传递申请单》时请务必详细填写所需文献的相关信息(包括篇名(书名)、作者、年份、刊名、卷期页码、出版社等),并填写费用限定,便于我们更加快捷地查找和获取该文献。
  2. 如果读者需要的文献传递量较大、希望注册个人用户,可通过 CALIS馆际互借系统CASHL馆际互借系统 进行注册,经图书馆老师确认后方可提交文献传递与馆际借书申请。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详询图书馆文献传递中心负责的老师,电话 电话:0351-6018876。
  3. 读者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清泽搜索”检索文献时,若检索结果中的“获得途径”中仅出现“文献传递”字样,说明该篇文献在本馆馆藏资源中没有,但可以通过文献传递的方式获取。点击“文献传递”,输入本人有效的邮箱地址(建议使用QQ邮箱)和验证码,再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读者在提交文献传递/馆际互借申请之前,请首先查询本馆的馆藏资源,在确认本馆无馆藏(包括纸本和电子资源)的情况下再提交申请。

 

目前仅限校内用户提交文献传递委托。